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廳科研計劃項目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15-11-05 點擊數:

各系部:

 

根據省教育廳下發了《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廳科研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科辦函〔2015〕3号)。請各單位根據通知精神,組織教師積極申報。為做好本次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别

 

省教育廳科研項目根據資助額度和對象不同,分為資助性項目和指導性項目。我校教師納入指導性項目申報,原則上不超過十項。

 

指導性項目  主要面向有經費來源的科研項目,省教育廳納入科研項目計劃管理,不資助經費。項目負責人年齡應不超過45歲。

 

申報科研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是選題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利于促進學校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學術思想或技術路線具有創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隊伍結構合理,學風端正;四是項目負責人為在職在崗教師或科研人員。

 

二、申報評審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經學校審定,審定結果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後,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廳推薦。

評審專家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良好的學術聲譽。專家應參照《專家評審意見表》(見申請書模闆)的要求打分和填寫意見,每個項目應至少有3名相同或相近學科領域專家進行打分并取平均分。相同或相近學科領域項目應由同一批專家進行評審。

  

三、注意事項

1、2016年度省教育廳科研項目仍然實行網上申報和評審。

2、已獲得國家或其他省部級項目(包括省教育廳其他各類項目)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不得将一個項目分成若幹子項目供多人申報;一人不得同時申報2個(含2個)以上的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已主持省教育廳各類項目尚未結題的不得申報。

 

3、項目計劃進度安排合理,項目完成及時。項目完成後一個月内,項目負責人應按程序填寫完成項目結題報告書。項目結題應按照申請書預期成果進行審查,對于成果數量不足、質量不夠的,未标注“湖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及其編号的,或同時标注本項目以外其他省部級以上項目的,将不予結題。

 

四、材料報送及網上申報要求

1、項目負責人填報《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廳科研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1),并将紙質文檔一式三份報送至科研處,科研處分配賬号及密碼後項目負責人将申請書上傳至“湖北省教育廳科研計劃項目網上申報系統”(),其中涉及項目申請人、參與人簽名、專家評審打分表、推薦意見單位蓋章的有關内容應在簽名和蓋章後彩色掃描上傳。

 

2、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研處聯系人:姜老師。

電子郵箱:1934262091@qq.com

辦公地點:行政樓六樓教育督導對面

 

 

附件 1: 教育科研計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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