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學術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揚學術民主,活躍學術氣氛,規範學術委員會的組織和行為,提高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水平,依據國家有關規章和校學術委員會章程的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是學院最高學術審議、評定、咨詢機構。
第三條 學術委員會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學院學術聲譽,提高學術水平,倡導學術自由,鼓勵學術創新,服務于學院事業發展。
第四條 學術委員會在學院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五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由5-7人組成,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1人,委員3人,秘書1人,秘書處設在學院辦公室。
第六條 學術委員由取得突出的教學、科研、管理業績顯著,思想品德好,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民主、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良好學術道德的院領導、教授、副教授、講師組成。
第七條 學術委員會成員,由院長推薦,交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讨論通過後由學院院長聘任;學術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秘書負責。
第八條 學術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委員可連續聘任;若委員連續三次以上不參加會議(因事請假者除外),由學術委員會提出意見,經學院院長同意可終止聘任。
第三章 職責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定學院學科建設方案、學科發展規劃;審議學院中長期建設規劃及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與措施;
(二)對學院科研團隊組成、科研方向拟定、科研計劃制訂、科研機構設置提出建議;
(三)鑒定院級科研成果,評審、推薦各類限額申報的科研項目和成果獎勵;
(四)審定學院設立的各類科研項目和獎項;
(五)對學院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職稱評定、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的學術科研成果進行認定。
(六)審定學院人才引進,推薦學院各級學術專家、學科帶頭人等學術骨幹;
(七)調查、審議學院教師學術糾紛與學術失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交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八)提出學院學術活動規劃方案,組織開展全院性學術活動,指導學院對外學術交流活動;
(九)完成學校學術委員會交辦和院長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有關學院建設與發展的有關信息;
(二)出席學術委員會會議;
(三)就學術委員會職責範圍内的事項發表意見和建議,進行審議或表決;
第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對委員在會議中發表的涉及個人、學科和單位評價的言論和會議中讨論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實行回避制度,學術委員會讨論的事項與委員有直接利益關系時,該委員應回避;
(三)學術委員會委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學術委員會主任請假。不能出席會議的委員不得委托其他委員代投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一般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若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專門會議;每次會議前,由秘書向委員通報會議議題。
第十四條 在評議某些專業的學術問題,若學術委員會缺少該專業委員時,可請院内或院外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列席會議,發表意見,但沒有表決權。
第十五條 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需用表決的方式決定事項時,以超過到會委員的半數票為通過。
第十六條 會議對事項的表決一般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也可根據事項的性質,采取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
第十七條 對會議做出的決議,如果委員提出複議,必須征得半數以上委員同意,方可召開全體會議複議;經複議未通過的決定不再複議。
第十八條 會議形成的決議要有詳細、真實的記錄,記錄工作由委員會秘書承擔。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公布後,于2024年7月21日起實施(試行1年),本制度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章程在執行過程中,如遇有未盡事宜需要補充、修改,經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提議并經三分之二委員通過,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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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